哈尔滨医科大学
推进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的通知》,做强一流本科、建设一流专业、培养一流人才,全面振兴本科教育,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现就推进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主线,深化教育教学综合改革。按照“充实内涵、争创一流”的建设思路,进一步转变专业建设理念,加强改革引领和重心下移,创新专业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将学校优势特色专业打造成黑龙江省乃至全国一流专业,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满足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专门人才的需要。
二、建设原则
(一)面向全部专业
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面向校本部和大庆校区的所有本科专业,全面提高专业建设水平。
(二)突出示范引领
通过建设一流本科专业,引领带动专业结构优化,促进专业建设质量提升,推动形成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
(三)坚持分层次建设
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要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分为国家级、省级两个层次。
三、建设目标
紧密围绕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质量提高和内涵建设为核心,优化专业布局,强化专业特色,不断提高专业建设整体水平。经过3年的建设与发展,建成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10个。
四、建设任务
(一)全面落实“以本为本、四个回归”
坚持立德树人,切实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学基础地位,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着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二)积极推进新工科和新医科建设
紧扣国家和地方发展战略需求,主动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着力深化专业综合改革,优化专业结构,积极发展新兴专业,改造提升传统专业,打造特色优势专业。
(三)不断完善协同育人和实践教学机制
积极集聚优质教育资源,优化人才培养机制,推进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强化实践教学,不断提升人才培养的目标达成度和社会满意度。
(四)努力培育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质量文化
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基本理念,建立健全自查自纠的质量保障机制并持续有效实施,将对质量的追求内化为全校师生的共同价值追求和行为自觉。
(五)明确专业定位
服务面向清晰,培养目标明确,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方向,体现学校办学特色和本专业人才培养优势。
(六)规范专业管理
切实落实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教师师德师风良好,防止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新工科、新医科建设。
(八)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广泛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教师在教学改革和资源建设等方面形成集群合力。
(九)培养一流专业人才
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培养质量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各学院落实有关文件要求。各学院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学院专业的具体建设和管理等方面工作,确保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落到实处。
(二)强化学院责任
各学院要把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作为新时代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重点任务,结合学院实际,制定专业建设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目标、重点内容和保障措施。学院专业建设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相关负责人要切实担起责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确保达到预期成效。
(三)完善资金保障
加大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的投入力度,改善一流本科专业办学条件。多渠道筹措建设经费,形成政府投入、学校配套、社会支持的多渠道经费筹措体制。设立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专项基金,用于人才引进、师资队伍建设、专业综合改革、课程建设、办学条件改善等。积极推进专业建设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