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新饮食服务中心风味特色品种,满足广大师生的就餐需求,规范饮食服务中心档口经营秩序,强化食品安全,现对饮食服务中心一层特色档口再次进行自主招标。
一、招标形式:单位自行组织
二、招标内容:饮食服务中心一层清真风味特色档口、四川风味档口
(一)1、4号窗口,经营热食类食品,每个窗口经营1个主项、2个副项。
(二)1号窗口,经营清真类食品;经营菜品中,含牛羊肉菜品须占整体肉类菜品的一半以上,主食以清真特色为主。注:早餐必须含有羊汤、烧麦、牛羊肉馅饼。该档口除清真菜品这个主项外,必须经营两个以上的副项,例如:牛肉拉面、大盘鸡、特色烧烤等,以满足就餐多样性。
4号窗口,经营菜品中,必须以川菜为主,占菜品比例80%以上,例如:水煮鱼、水煮肉片、酸菜鱼、辣子鸡等,经营模式为套餐制。该档口除川菜这个主项外,必须经营两个以上的副项,例如:煎饼果子、烤冷面、章鱼烧等,以满足就餐多样性。
所有窗口作业面积及设备设施配备已实地考察为准。
三、管理模式及运营要求
(一)饮食服务中心对一层档口实施目标责任人管理,责任人负责整体档口的所有运营。每月需要向学校支付电费、燃气费、设备磨损费、管理费。
(二)管理费为以本档口的营业额(以一卡通系统数据为准)为基数×管理费费率。
1号窗口,管理费率(12%) 4号窗口,管理费率(20%)
(三)为学生提供早、午、晚餐服务。档口完全服从饮食服务中心整体管理,决不允许有现金交易。
(四)大宗设备、设施、炉具、炊具、灶具等运营设备由饮食服务中心负责购置、维修。特殊设备由自己承担并需要先向饮食服务中心报备。如因操作失误造成设备、设施等学校资产的损坏,由档口责任人承担。
(五)不得私自更改水、电、燃气的线路,不得私自增添设备。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投标时间:2020年12月21日至12月28日晚15:00。
因疫情期间不能进行现场报名,报名为网上报名。将报名表发至邮箱252076584@qq.com。(报名表详见附件二)
咨询电话:18604684111沙宇莹。
(二)1号窗口、4号窗口为固定项目,只与同一窗口的投标人进行竞标。
(三)开标时间:2020年12月30日10时,现场投标必须携带身份证进入。
因疫情不能直接进入校园,各投标人于2020年12月30日上午9:40分到达学府路194号(哈尔滨医科大学家属区门),扫码测温后,由工作人员领进入校园。
(五)开标地点:哈尔滨医科大学饮食服务中心一楼。
(六)中标后1、4号窗口缴纳履约保障金押金30000元。
(七)1、4号窗口营业额下限为月平均7万元,营业额不达标予以清退。
(八)采用1 1合作模式(2021年3月1日-2023年2月28日)。中标后,每年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延续服务合同,如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注:1.清真档口至少有一名少数民族从业人员,对清真菜品进行审核。
五、竞标办法:
(一)评标采取现场制作评分方式。
投标工作方案占20分,(内容应包括如经营目标、服务能力、营养搭配,安全节能等内容;工作方案需各投标人,使用a4纸打印并签名后带至现场,如无工作方案扣20分)。现场品尝占80分,(投标人可自带尝品或现场制作。如需自带尝品需提供影像清晰的,由投标人亲自制作食品的全过程视频并现场上传;如现场制作每个投标人给予30分钟时间,用于现场制作的所有食材、工具及器皿均需自备)。
经评审小组人员根据工作方案与现场品尝后,综合平均得分评分。
(二)1号、4号为固定项目,只与同一窗口的投标人进行竞标,得分最高者中标。
(三)1、4号窗口的投标人共同竞标,评分排名前4名为1、4号窗口中标人,依据排名靠前者优先选择窗口的原则进行选窗口位置,如中标人投标主项目相同,同项目只保留得分最高者,其它投标人淘汰。中标人按照得分排名顺延。如中标人放弃选择,按照得分排名顺延。
(四)每个投标人只可以投一个窗口,不能重复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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