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教职工反映公务卡丢失自行补办后无法收到学校报销还款,经核查因教职工在公务卡挂失补办后,没有到学校计财处进行新信息维护,导致财政和学校的系统中信息不匹配,无法对新卡使用后的报销进行还款结算。 鉴于上述情况,现就相关问题说明如下: 1、新增人员,应及时到计财处办理公务卡的申领,并及时将开卡后的信息报计财处公务卡管理人员进行登记。 2、因离职、退休等原因离开单位的人员,应清理公务卡下债权债务,停止公务卡的使用。同时,将公务卡及身份证复印件交到计财处,统一办理代理银行的销户手续。 3、公务卡丢失补办的人员,应在持卡人自行办理公务卡挂失后,到发卡银行补办新卡,新公务卡开卡后应及时将变动后的公务卡信息到计财处进行登记维护,待新信息维护到财政系统后方可进行报销结算。
计划财务处 2013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