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双一流”和百年医学强校建设步伐,优化临床学科生态,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学科带头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3.坚持医教研管综合能力、学术为本。
二、招聘单位及学科
序号 |
单位 |
学科名称 |
1 |
第一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 |
精神病学 |
2 |
全科医学 |
3 |
老年医学 |
4 |
变态反应学 |
5 |
儿童口腔医学 |
6 |
口腔颌面外科学 |
7 |
口腔正畸学 |
8 |
口腔组织学与口腔病理学 |
9 |
血液病学 |
10 |
第二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 |
临床药理学 |
11 |
全科医学 |
12 |
中西医结合临床 |
13 |
康复医学 |
14 |
临床输血学 |
15 |
风湿病学与自体免疫病学 |
16 |
肿瘤放射治疗学 |
17 |
介入放射学 |
18 |
第四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 |
耳鼻咽喉科学 |
19 |
儿科学 |
20 |
急诊医学 |
21 |
全科医学 |
22 |
重症医学 |
23 |
口腔临床医学 |
24 |
超声波医学 |
25 |
临床医学检验学 |
26 |
风湿病学与自体免疫病学 |
27 |
泌尿外科学 |
28 |
肾脏病学 |
29 |
血液病学 |
30 |
肿瘤放射治疗学 |
三、申报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争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
2.坚持立德树人,具有高尚道德情操和良好的医德医风,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学术道德规范,无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情况;
3.具有扎实学识,学术造诣较深,有带领本学科进入国内先进行列的能力;
4.具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带领学科团队协同攻关;
5.具有教授职称和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在教学科研医疗一线工作;
6.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196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四、提交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应聘者填写并提交《哈尔滨医科大学学科带头人申报表》(详见附件)及佐证材料电子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授职称证书、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证明、学术兼职证书或证明以及学术成果),请,邮件主题为“姓名 应聘单位 应聘学科”。
五、招聘考核
学校统一组织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申请者本人。
六、聘任管理
学科带头人实行学校、医院两级管理,聘期为3年,聘任期满自行解聘。由于工作变动、身体状况等原因可提前解聘。
七、工作联系
联系人:孙国栋
联系电话:86650598, 15904610430
电子邮箱:hydfzghc@163.com
附件:哈尔滨医科大学学科带头人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