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3 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科教信厅函〔2023〕8号)文件要求,为督促隐患整改工作的落实到位,确保安全隐患整改横到边、纵到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学校将于11月1日至11月10日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回头看”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检查范围
校本部、附属医院、利民生物医药科技园等单位所属实验室(大庆校区自行组织专家进行回头看检查工作)。
检查内容
专家组重点对照本年度学校安全检查下达的安全隐患告知单和各单位安全隐患整改报告,实地逐一确认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并对实验室运行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进行进一步查摆。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和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将一并向实验室和二级单位进行反馈,学校将依据本年度实验室安全培训、检查、整改、回头看等工作成效评选“安全标杆实验室”。
实验室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2023年实验室安全检查“回头看”时间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