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于1986年7月18日根据文件“黑教委劳字[1986]294号文”正式设立“哈尔滨医科大学外事处”;2002年4月更名为“哈尔滨医科大学国际交流处”。在附属各学院设立主管国际交流事务的部门及专办员,与各学院的院长办公室合并办公。经过长时间、多方面的协调工作,我校与北美、西欧、日本、俄罗斯、澳大利亚、韩国、东南亚等国家及地区的五十一所大专院校或科研院所建立了友好关系。另一方面,为了提高师资层次,近年来我校每年聘任约二十名境外著名专家作为我校的名誉教授或客座教授为我们的医、教、研服务。
二. 主要职能是:管理、指导、协调、服务:
1. 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从大学教育国际化的高度协助学校制定国际交流工作规则,制定学校国际交流发展规划,协调全校外事活动,协助主管校长指导、监督、检查各附属单位的国际交流工作;
2. 校际交流计划的管理,包括计划的制定、协议的拟订、交流项目的实施和运转情况的跟踪管理、服务;
3.主要负责国(境)外校际友好往来事务(特别是中俄医科大学联盟内包含的院校),开展校际合作办学,开发各类校级国际合作项目
4. 外国专家的聘请、报批、日常管理;
5. 名誉学衔的聘任;
6. 教职工因公出国(境)和学生的长短期因公出国(境)的审批以及护照、签证(通行证)的办理;负责出国、出境人员国际交流纪律教育工作;
7. 负责学校相关外事接待活动的策划;
8. 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电话: 86-451-86669485 传真: 86 451 87085974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哈尔滨医科大学国际交流处 邮编:150081